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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持旅行簽證赴泰游客需出示兩萬泰銖現金方可入境
- 2017-07-24 17:51
據新加坡《海峽時報》7月18日報道,近日持旅行簽證進入泰國境內的游客,可能會被要求向移民局官員出示20000泰銖(約合人民幣4016元)的現金。據報道,在泰國一些邊境關卡處,一些移民官員已開始這么做。
據泰國當地媒體Thaivisa報道,泰國近日對入境外國人的審查日益嚴格,意在打擊偽裝成游客的非法勞工。以同一旅游簽證、學生簽證或教育簽證多次進入泰國的外國人將是重點審查對象。目前,泰國社交媒體上出現多起游客因無法出示20,000泰銖而被拒絕入境的案例。其中一個游客甚至聲稱,即便他們出示了酒店預訂證明,續航航班細節以及銀行對帳單,仍被拒絕入境。
泰國簽證辦理處還收到報告稱,巴東勿剎海關的官員將所有持有旅游簽證的游客拉到一邊,要求他們出示20,000泰銖的現金。無法出示的游客會被當即帶走問訊。與此同時,素萬那普海關官員禁止了一位持有教育簽證的人入境,因其只能出示8,000泰銖的現金。
一名在華欣的英國人17日對泰國移民辦理處表示,此前他曾有三次入境記錄,而他在12日從廊曼國際機場進入泰國境內時,被要求出示20000泰銖。他還被問到是否在泰國工作,以及他如何負擔在泰國境內的開支。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移民局官員對泰國簽證辦理處表示,赴泰游客需證明他們有能力支付自己在泰國境內的開銷。
泰國簽證辦理處目前尚未做出官方回應,是否這一要求適用于全國范圍內的海關,還是僅在個別海關檢查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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