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公告
中信銀行函證業務公告
- 2024-08-26 09:00
尊敬的客戶: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銀行函證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財辦會〔2024〕2號,以下簡稱新《指引》)等相關規定,現就我行函證業務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業務范圍
銀行函證業務是指注冊會計師在獲取被函證單位授權后,直接向我行發出詢證函,我行針對所收到的詢證函,查詢、核對相關信息并直接提供回函的業務。
二、受理機構
(一)受理機構
我行函證業務已實現集中處理,受理機構包括總行、各一級分行和部分指定支行(其中,指定支行僅支持現場跟函辦理驗資業務詢證函)。
(二)回函的數據范圍
請會計師事務所根據函證業務辦理需要,準確填寫函證收件人信息,其中:函證收件人填寫為總行的,我行回函數據范圍僅限為總行本級(不包含轄屬機構數據);函證收件人填寫為一級分行的,我行回函數據范圍包括該一級分行轄內所有機構。對于驗資業務詢證函,函證收件人應根據受理機構如實填寫一級分行或指定支行,我行根據來函指定賬號提供回函數據。
我行函證受理機構信息詳見《中信銀行銀行函證及回函受理機構信息表》(見附件)。
三、函證受理及回函
會計師事務所應按照新《指引》規定的格式及要求發函,并確保詢證函格式規范有效、內容完整。
(一)基本規定
1.會計師事務所來函時應完整、準確填寫回函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地址、函證編號等信息,請不要留白。我行將按監管要求核實函證回函地址,會計師事務所應及時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官網或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公示并及時更新聯系地址及聯系方式。
2.一份詢證函只能列示一個函證基準日,如需詢證多個函證基準日,請分別發函。
3.注冊會計師可根據需要確定詢證函所列第1-14項及附表中需要函證的項目,對于確定無需函證的項目或具體欄位,應將該項目或具體欄位用斜線劃銷,請不要留白。
4.對于詢證函第13項“銀行理財”,我行函證范圍包括我行自營的銀行理財、代銷我行子公司信銀理財的理財產品和代銷其他理財公司的理財產品。對于第14項“其他”業務,我行集中受理機構可函證“數字人民幣、人民幣衍生品、貴金屬、持有商業匯票”等業務信息。
(二)數字函證
為提高函證業務辦理效率,進一步保障數據安全,請會計師事務所優先選擇數字函證方式來函。
1.我行已接入中國銀行業協會“銀行函證區塊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函證平臺”),受理新《指引》所附格式二的數字函證業務。
2.被函證單位需提前通過我行對公電子銀行系統或到我行營業網點申請開通我行對公電子銀行系統中數字函證業務功能后,方可辦理數字函證業務。根據“函證平臺”使用要求,我行暫不受理外國(境外)法人等涉外主體辦理數字函證業務。
3.會計師事務所通過“函證平臺”向我行發起數字函證申請時,應正確填寫授權單位網銀賬戶、被函證單位名稱、函證基準日。發起申請后,需及時通知被函證單位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我行對公電子銀行系統完成授權操作,超期未完成授權的數字函證將被自動退回。
4.我行回函時效為被函證單位通過授權后的10個工作日內,數字函證回函加蓋我行回函機構的電子函證專用章(驗證路徑:中信銀行官網http://www.estrupixel.com -點擊右上角“網銀登陸”-選擇“更多”-電子憑證查詢-點擊“查詢”按鈕)。會計師事務所可通過“函證平臺”查看數字回函文件,并在“函證平臺”規定時間內下載。
(三)紙質函證
1.我行受理新《指引》所附的格式一、格式二,以及驗資業務詢證函。對于格式一和格式二詢證函,原則上我行將按我行函證業務系統自動生成的自有格式文件進行回函,并由我行系統自動加蓋受理機構的電子柜面業務專用章(驗證路徑:中信銀行官網http://www.estrupixel.com -點擊右上角“網銀登陸”-選擇“更多”-電子憑證查詢-點擊“查詢”按鈕),紙質來函的原件將隨附退回。對于驗資業務詢證函,我行將在來函原件上填寫結論,并加蓋受理機構的柜面業務專用章進行回函。
我行接受郵寄和現場跟函兩種函證方式,不受理被函證單位直接提交的詢證函。采用現場跟函的,會計師事務所應提供經授權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印章的介紹信(包括但不限于被函證單位名稱、跟函人員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等信息),跟函人員信息應與詢證函“聯系人”信息一致,跟函人員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現場辦理函證業務。請勿通過被函證單位人員、我行客戶經理等人員傳遞詢證函。
2.被函證單位應在詢證函“預留簽章”處填寫日期并加蓋預留簽章,如遇印鑒變更等特殊情況,請在填寫日期前完成我行相應賬戶印鑒變更,其中:
被函證單位在我行開立賬戶的,需加蓋該賬戶的預留印鑒,開立多個賬戶的,需加蓋其中任意一個賬戶的預留印鑒。被函證單位未在我行開立賬戶的,需加蓋公章。涉及多頁材料的,還需加蓋騎縫章。
被函證單位簽章應僅加蓋在詢證函“預留簽章”處,對于加蓋在非“預留簽章”處的簽章,我行將不予核驗,僅以加蓋在詢證函“預留簽章”處的簽章作為被函證單位的授權。如遇賬戶注銷等其他特殊情況,請具體咨詢我行受理機構并配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如詢證函來函不滿足新《指引》或我行公告中的相關要求,我行將不予受理,并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會計師事務所。
四、收費標準
我行銀行詢證函業務收費標準為:驗資戶500元/份;其他200元/份,小微企業免費。現階段我行開展詢證函業務收費減免優惠活動,對于所有對公客戶均免費,后續如恢復收費將另行公告。
五、咨詢與投訴
我行函證受理進度可通過如下方式查詢:
(一)中信銀行對公電子銀行系統:信息服務-函證業務。
(二)“中信銀行大交易”微信公眾號:悅服務-函證業務查詢。
如遇函證業務或服務相關問題,請向我行受理機構函證業務處理人員咨詢,或致電我行客戶服務熱線95558。
特此公告。
附件:中信銀行銀行函證及回函受理機構信息表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