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均是領館要求提供,如個別材料無法提供將會影響您的出簽率或直接導致無法送簽,請盡可能準備齊全所有材料。
外籍人士的簽證我們是無法代辦的,具體辦理事宜,請您咨詢相關領館。外籍人士的中國籍配偶,需要辦理簽證的,可以代辦。
申請人領取簽證后,應逐項核對簽證上的信息。如果發現信息有誤,應立即向頒發簽證的部門提出并要求更正。
只要不屬于該國免簽國家的公民都需要辦理簽證,不分成人及兒童。
根據申根國家的要求,對于一些申請人需要提交公證書(如親屬關系公證書、委托公證書、婚姻關系公證書等),您需要在有涉外公證資質的公證處去辦理,并且在公正辦理成功后及時辦理認證。使領館一般只接收在申請簽證時間6個月以內辦理的公證書。如果您已有的公證書辦理的時間太早,需要重新辦理。
根據歐盟規定,自2015年10月12日起,12周歲以上的申根國家簽證申請者本人均須前往簽證受理中心(或特殊情況下在使領館)提供本人生物特征識別數據(俗稱:錄指紋+拍照;豁免條件如下:
1.12周歲以下兒童;
2.身體條件不允許采集。即使只有一個手指,申請者也需采集生物識別數據。如有其它情況導致暫時無法采集指紋(使用創可貼或繃帶等),申請者在下次簽證申請時,需本人前來采集指紋信息;
3.申請者已經采集過生物識別數據并成功獲得簽證,申請者在提交新的申請時,只需提供簽證編號以及簽證頁復印件作為證明。長期簽證申請者以及法國海外省、海外領地簽證申請者不適用于此種情況,采集生物識別數據仍是必須的。
申請過程中可能會根據您的個人情況要求增補不同的材料,這是為了更好地向簽證官展示您的個人情況。
荷蘭簽證有效期以簽證官批示為最終標準。
有效簽證只是您進入該國家的憑證,除了獲得簽證以外,您還需遵守該國出入境的規章制度。常見的例如:帶足夠現金、酒店預訂單等。實際是否能入境由當地邊防工作人員決定。
在職證明是申請簽證非常重要的一項材料,建議使用公司抬頭信紙打印,如果沒有公司抬頭信紙也可自行編輯公司抬頭相關信息后打印。
一旦領館受理了您的簽證申請,不論獲簽與否,簽證費均無法退還。
建議您先辦簽證,等簽證出簽后再訂機票,這樣最穩妥,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大部分申請人只需到簽證中心遞交材料并錄入指紋即可。少數申請人會被使館要求進行面試。
原則上您有荷蘭簽證,可以在申根26國進行旅行,但需要在申請辦理時,提供詳細的行程單,機票酒店預訂單信息,并確認此次行程在荷蘭停留時間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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